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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主名聚会

 

      在前几章信息中,我们曾经看重的看过教会合一的问题。我们从始至今,一直将教会视为一个无可分开的整礼。现在我们必须自问这问题:对於教会之合一不可分的态度,是否还有需要斟酌的地方?因为圣经不只是说到「教会」,同时也说到「众教会」,到底在那里或从那一点上,「神的教会」成了「神的众教会」呢?

      如果我们仔细地来看这个问题,我们将会发现教会分开(如果我们可以用这字)的根据只有一个——就是地方性。假如新约可以作为我们的指导,则唯一可以构成分开根据的乃是其地理性。一切在神的话语中并没有留下任何馀地,容许聚集在一处的基督徒根据会史、教训、差会关系、人的跟从,甚至一项特别的信息或一个特别的职事被称为「教会」。在圣经里所提到各处教会的名称,一律都是用各地城市的名称,这些均是人群生活的地理中心。我们读到「神在哥林多的教会」、「帖撒罗尼迦的教会」、「亚西亚的七个教会」等等,可见每一处教会都是根据城市命名的。这是神的教会彰显在地上唯一的方式,而且在圣经中找不出例外。

      我们再看一个事实,就是「教会」这一个辞是同样的被使用在地方上与宇宙上。虽然在英文圣经我们读到「教会是他的身体」时,是大写的(弗一23),而「在哥林多神的教会」(林前一2),以及「在你家的教会」(2),则是小写。但在希腊原文并没有大、小写的分别。无疑的,这个意思乃是说,在地方上的教会(小写),就是他的身体——教会(大写)——在当地那个时刻所寻得的地方彰显。(大写一辞涵盖了所有在意义上深奥的丰富)

      如果这个说法是对的,那麽它就重新强调一件至今仍被我们所忽略,但对神而言却是紧要的事,就是包括各处所有基督众肢体的身体,需在地方上彰显出来。在哥林多、老底嘉、罗马或路司得,所有得 重生的基督肢体,都是被呼召来作这一个身体的彰显,以反对这世俗的权势。任何企图用别的原则把神的儿女分开,都会伤害到他们的生命和见证。

      当然,除了少数的弟兄姊妹,为 主某些特别工作而聚集在一起之外,我再度强调:教会(大写)包括了所有的信徒,这里没有分门别类的馀地。因 对某些人的拥护而结党,乃是哥林多教会被指责的原因之一。今天这种情况仍然以不同的方式继续存在 ,对於这一点,保罗的责备一如往昔的强烈与痛切:「基督是分开的吗?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吗?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了浸吗?」

      在罗马书的末了,有一段说到教会生活的问题(注:是否应守日等),使徒的指正开始於「神已经接纳他了」(十四3),而结束於「基督也接纳了我们」(十五7)。我们一切生活和与人交通的单纯根基,就是他们是属於主的,我们也是,这就够了。我们和信徒的联结,并不是因为彼此都是属於某一公会,或具有同一差传使命,也不是因我们同样喜欢某一个传道人,或是他的信息,更不是因为对方和我们持有同样特别的教训,当然也不是因彼此拥有某些共同的经历。不!我们和众信徒的联结,纯粹是因 他们是属主的,而我们也是属於这同一位主。乃是在主里面,我们成为一。

      我在这里没有意思要攻击基督教宗派的错误。我只愿说,为 使基督的身体能够确实的在地方上出现,交通的根基必须是真实的。每个肢体和主中间有生命的联结,并且甘心顺服主做元首。同时我也不肯袒护那些主张所谓的「地方主义」,而导致形成一新宗派的人——就是严格的以地方为教会界限的人。因为这一类情形很容易发生,很可能一些今天我们在生命里所作的,到了明天竟仅变成一种作法,而且正因 这一个作法,却让有些出於主的负担被摒弃於外,愿主怜悯我们,把它拆毁了吧!所有那些能让主和圣灵在他们里头自由掌权的人,都是属乎我们的,而我们也是属乎他们的。哦!我只愿为那些看见属天的新人,并且生活与交通都遵循这异象的人辩护。基督是「这身体」(大写)的头——不是「各类身体」(小写、多数)或组织宗派的头。只有被包括在基督属灵身体里的,才得保证享有这头对我们众肢体所有的管治。

 

{\Section:TopicID=124}断定神已呼召我们】我们现在必须沿 叁条线——引导、惩戒和祷告来看神管治教会的原则。为了在基督徒道路上的引领,神有叁方面的供应:我们有圣灵,我们有圣经,加上我们在基督的身体里。圣经给我看见神对我的旨意;圣灵在我里面启示神的旨意;而身体能将神对我的旨意摆入他目标的宽阔视野中,并指示出这旨意将维系 我与身体的联结(这正是我们前面所讲关於神两面的旨意)。很可惜,由於我们无法忍受罗马教的专制,就是那与政治搀杂的大一统教会,就刺激我们偏失地全然丢弃第叁项神圣的恩赐。每一个错误都是由於曲解了真理而引起的,这里的真理乃是身体只有一个,并且身体的交通,一直是我得属灵亮光的一个重要因素。我必须知道神的心意,不仅是藉 圣经所告诉我的,也非仅是藉 在我里面神的灵,乃是二者兼而有之,同时也因 我在神家中他子民中间所处的地位。

      我们都同意需要个人的祷告,也需有教会的祷告;同样的,有个人的亮光,也有教会的亮光。有时候并没有人知道我们难处的真情,我们却常从聚会中得到亮光,是我们自己在家中读经时所没有看见的,我们的经历岂不是这样吗?这是甚麽缘故呢?无疑的,因为教会是神的家,是神的光彰显的地方。在外院子,我们可以靠大自然的光,但在至圣所里,并没有属天然或属人的光,只有神自己的荣光。

      在受引导里,交通的原则乃是保罗的生命和职事的根基之一。在使徒行传十叁章里,我们看见他和几位弟兄在那里事奉主,圣灵对他们说,「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」。在前面我们曾经说过,圣灵的涂抹乃是为 每一个信徒个人的引导,同样的,扫罗在这以前,最少曾有两次蒙神派往外邦人那里去的个别呼召(徒廿六16~18,廿二21)。但现在这个引导的时机与方式,乃是同时显示给几个人的。路加说:「他们打发他们去了。」但他也说明:「他们既被圣灵差遣」(徒十叁3~4)。这里乃是教会和圣灵一同行动,这一位圣灵所发起的,在这一个身体里表明出来。

      在十五章末了,当他们要出发到叙利亚和基利家去,我们看见保罗和西拉「蒙弟兄们把他交於主的恩中」。但巴拿巴出发到居比路去,圣经里没有类似的记载说,这是教会打发他出去的,反而看来好像是个人的行动。这是很重要的原则,因为从这里起,圣经就不再记载他的事了(徒十五36~41)

      过了不久,在特罗亚有一个异象向保罗显现说:「请你过到马其顿来帮助我们。」路加这样的描述过後,接 又说:「我们随即想要往……以为神召我们传福音给那里的人听」(十六9~10)。主常把异象显示给个人,但行动并非根据於单独的个人,而是基於团体同心合意的寻求神。同时在这一段的记载里,看见行动也是从圣灵起头(十六6~7),因 我们随 圣灵行动,我们就发现也正是跟 身体行动。一个异象的真实 ,总是看是否圣灵为它作见证。

 

{\Section:TopicID=125}将他挽回】在马太福音十八章里头,主告诉我,我是何等地需要弟兄的责备,而且他来指出错时我当如何,如果我不听他所说的,就会被带进全教会的见证中,使我看见我的过错(当然情形也可能是相反的,而是我的弟兄得罪了我)。这里马上带进一个思想来:一个罪人是全然没有地位来惩戒另一个罪人的!如果我们有分於这样一个使人归正的职事,永远不可有,因我们站在比被我们对付者更高的地位上的思想。他们和我们同样是罪人,我们对付他们乃是盼望神赐给他们恩典,正如神赐给我们的一样。

      现在假如你是被得罪的人,同时你也是被指派去对付得罪你的人,你将要如何处理这件事呢?如果你向他发怒,如同对待敌人一样,这会使他和你疏远,但原谅他当作没有这回事也没有益处,因为这样你会对待他就如同一个陌生人,是不如你的人,此後不论何时他看见你,就会想起他曾如何的对不起你,而任何时候你看见了他,你也会想起自己曾经何等宽大的饶恕过他。

      不!这样做都是不对的。他是你的弟兄,你对他的态度必须像对自己的兄弟一样。你对付这件事要完全像是他得罪了别人,而不是得罪了你。你要站在第叁者立场上(就好像是日後你觉有需要时,一弟兄被请来帮助你一般)。主在这里很清楚的说,你这样作的目的,并不是为求胜诉,而是「你便得了你的弟兄」。

      在整个事情发生的过程中,我们都该采取这个态度。假若你的弟兄不听你,因而迫使你不得不另请两位或叁位弗兄和你同作见证,以便把弟兄挽回时,你仍当持此态度。总要尽力挽回你的弟兄,而不是为控告他。就是到了需要带到全教会面前来解决的时候,这个原则仍旧是不变的。惩戒的目的,一直就是为 挽回弟兄,甚至就是在属灵上比别人更有长进的人,也不可站在「我比你高,比你强」的地位上来改正别人。

      保罗说:「你们属灵的人,就当用温柔的灵,把他挽回迎来;又当自己小心,恐怕也被引诱」(加六1)

      这带我们再进一步,因为在马太福音十八章里有一段重要的话,说到关於肢体同在时的权柄:「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,在天上也要捆绑;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,在天上也要释放」(15~18)。这是甚麽意思呢?这不是教会监督的特权,也不是多数对少数的裁决,这乃是全教会起来洁净自己。

      对於一个肢体的受惩戒,不应该仅仅将它当作一件寻常之事,它必须是全教会所关心的。把惩戒神的儿女看作一件小事而草草了结,乃是一件可憎恶的作为;但如果把它当作一件严重的事,且严重到好像法庭里的诉讼,这同样是可憎的。没有一个执行惩戒的人在他身上是可以没有忧伤和眼泪的,如果他认识甚麽是教会,就必会如此反应。当保罗说「在你们中间有淫乱」时,他并没有把这罪只归在某一个信徒身上,他却指向教会。他接 说:「你们还是自高自大,并不哀痛」(林前五1~2)。这个罪乃是属於整个身体的罪,并且羞愧和忧伤,也不该只是一个肢体的,而是属於整个身体的。在教会的惩戒上,我们首先需要看见基督身体的合一,同时我们不单需要看见罪的实况,还得看见罪的潜在力。我必须先在我自己里面找到弟兄所犯的罪,我若没有先审判在我里面的罪,我就不能去审判在弟兄里面的罪。因 神的恩典,我可能没有犯同样的行为,但在我里面却有引诱我犯那行为的罪性。

      惩戒总是一个补赎的步骤,其目的乃在於挽回犯罪的弟兄。就是到最严重的地步,最末了也是为了「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」(林前五3~5)。只要他是神的儿女,在神所有的审判中都是带 怜悯的。当我们代表神审判他任何一个儿女时,不管是藉 全教会,或是由某一肢体来执行,都该满了怜悯。即或我们外面的行动可能是惩戒,但里面的态度总该是爱。

      当主复活後,他是先对门徒说,「你们受圣灵」,然後马上接 又说:「你们赦免谁的罪,谁的罪就赦免了;你们留下谁的罪,谁的罪就留下了」(约廿22~23)。由於罗马天主教错误的应用了这处圣经,而我们因 对罗马教的反应不好就不用它,因此今日走更正道路的我们不知损失有多大!而神所受的亏损也是何等的大!因为凡属於神教会的,不能轻易的丢掉。尽管「这教会」不过是少数单纯的乡下信徒在一个家里聚会,如果他们看见他们在基督里乃是基督身体的一个出现时,即在他面前承认他们的软弱;当他们取用他的智慧和能力,主必站在他们旁边,「因为无论在那里有两叁个人奉我的名聚会,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」(太十八20)

 

{\Section:TopicID=126}神的限制】我们已经看过在教会中的引导和惩戒,现在要来看教会的祷告。基本的祷告有两种:第一,是个人在主面前敬虔的祷告。这一类的祷告在约翰福音类似下列的应许中,不断地被提到。「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甚麽,我必成就,叫父因儿子得荣耀」(十四13,比较十四14及十五716,十六23~24)。这里没有甚麽条件,这是对基督身上每一个肢体的应许,并且使祷告成为一件极其重要的事。如果在这些应许的亮光里,神没有答应我们个人的祷告,我们就会觉得内中定有难处。

      至於第二种祷告,不仅包括第一种,并且比它还要高。这就是马太福音十八章所提到的:「我又告诉你们,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,同心合意的求甚麽事,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」(十八19)。这是教会的使命,是神赋予教会祷告的职事。因为这里的应许是有条件的,这里至少需要两个人,并且是同心的。

      为甚麽他们的祷告能得答应呢?下面一节给了我们解答:「因为无论在那里,有两叁个人奉我的名聚会(原文为被聚集在我的名里),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。」他们是「被聚集」,不是主动来「聚集」。我们看见这里的不同,因为这里的意思不仅是他们自己聚集,而是被圣灵感动,正如那些人被感动到希伯仑膏大 为王时一样。他们来不是为 自己的事,乃是专一的、同心的为 他,主也是因此把他们都联结在他的名里。而且惟有在这种情形下,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」引导、启示,并光照。赞美神,这不是一个应许,乃是一件事宜!我们知道何时他会来同在,而这同在解释了为甚麽两个人在地上能有这样大的能力。

      神正等候他儿女以祷告来带下他的国度,如果今世是重要的,那麽来世就更加重要了。我们现在所享受一切的权柄和能力,都不过是来世权能的预尝。如今隐藏在神里的丰富,将来都要显明出来。在这光中,我们看见「主祷文」的重要,数千年来神命令他的百姓要祷告,但是除了这一个祷告外,他没有指示他们还该祷告些甚麽。

      神命令我们要为「你的国降临」祷告。如果神的国自己会降临,他就不需要赐我们这个命令。但神的子民需要祷告,因为他工作的成就,乃是根据他子民的呼求。主的祷告不仅是一个榜样,更启示了神的心。真实的祷告是从神的心意开始,然後使人的心知道,再转回向神祷告,然後神就答应。我信这不仅是祷告的意义,也是神在宇宙中工作的原则。

      是的,「愿你的旨意成就」!但在那里成就呢?「在地上」。因为地是今日神旨意唯一不能通行的所在。然而神的国如何带下来呢?乃是藉 受造者的意志和非受造者的旨意,联合为一来除灭那恶者背叛的意志。祷告总是包含 叁方面:向谁祷告,为谁祷告,和反对谁的祷告。在地上有一件事必须用祷告来抵挡的,就是那个反抗神的意志;神不愿单独来对付那个背叛的意志,他等候我们的祷告。

      在福音书里有好几处例子,说到神将自己摆在限制里。我们看见耶稣曾被阻挡进入一个加利利的城市,又被拒绝路经一个撒玛利亚的村庄,且在拿撒勒不能多行异能(可一45;路九53;可六5)。他呼喊 「我是何等的迫切呢」(路十二50)「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……只是你走你们不愿意」(太廿叁37)「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」(约五40)。所以这粒麦子没有别的路,只有「落在地里死了」;直到今天神的道仍像撒在荆棘里(约十二24;太十叁22)。同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新约历史的末了,正如在旧约时代所到处看见的。神拯救的水,乃是藉 人所挖的沟。圣灵的油一直的流,直到「再没有器皿可装了」(王下叁1618,四6)「耶和华的膀臂并非缩短不能拯救,耳朵并非发沉不能听见,但你们的罪孽……(赛五九1~2)

      无限的神却受了人的限制,这是怎麽一回事呢?在永世里是否还要这样的继续下去呢?当然,神是伊勒沙代——「全能的神」;在过去和将来的永远里,必没有一件事能够限制他的,没有甚麽能够拘留、阻挡或拖延他的。

      但是神若有一个旨意,他总先寻求和人有交通,要他来分享他的生命,并彰显他的儿子。为 这个目标,他创造了天、地,和人( 问题就发生了)。为 能和他的旨意一致,神特别创造了有自由意志的人,他已决定若非人的意甘心地来和他合作,他就不单独去成就那个旨意。这是一个严肃的原则,没有比这个再重大的了。其意为说明在永世里,神是绝对的;但在时间里,他并不强迫他的受造者,而情愿让他的全能,受到他们自由选择的限制。他给人有权柄来配合或拦阻神运用他的能力。

      神早已预备把自己安排在这样的限制里,神知道他爱的得胜能力,终必在未来的永世里被彰显出来,神乃是朝 这个目标作工,神的荣耀乃是在来世里,人自由的意志将和他的旨意完全合一,那时他的全能就实际而论,将比在已过的永远里更显伟大,因为仅留下唯一可能发生的限制——人仍旧有自由可不顺服。但他们却永远不会这样作,人的这被分别出来受造的意志,将是全然地为 神,这就是荣耀。

      我们知道神情愿冒此危险,就是为达到这个目的。当人的第一个选择,引他走上错谬的方向时,父就差遣爱子来赎回失丧者。这里有一位,他的意志是绝对和神一致的,更赞美神,藉 他的死和复活并圣灵的大能,这身体就被建立,而他的众肢体将同样也完全顺服於创造者的旨意,在他们里面,神的限制将要永远地被除去。教会向神所担保的,乃是他的能力必得释放於全地,而这大能是为推翻灵界一切邪恶势力,教会——我恭敬地说——乃是为 使神恢复他的全能。

      祷告乃是操练将我们的意志立刻投入神的喜好中,宣告他的旨意必将成就。我们发表神给我们明白的,就是顶真实的祷告。我们要神所已定规的,并且把它发表出来。我们并不自问:「我的祷告是否照 神的旨意?」我们乃是问:「这是否是神的旨意?」神的旨意乃是起点,我们宣告它,而神成就它。我们若不宣告它,它就不能被成就。我们的祷告乃是为神 下轨道,使神的能力得进来,正如一列庞大的火车,它的机动力大至难以阻挡,但若没有轨道,它就无法运行。当人停止祷告,神就停止工作,因为没有他们的祷告,神不愿作甚麽。藉 他们的祷告,就能导引属天的能力临到需要之地。

      我们再从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至二十节,来看教会在祷告上的责任是何等的广阔。教会的度量,也就是神今日在地上的度量。正如神当初如何透过耶稣在耶路撒冷和加利利被彰显出来,同样的,现在他也藉 他的教会在世界各地被显明。神不能超过教会的范围,因为只有教会才能代表将来的族类,教会在地上是代表神的,教会在地上所释放和捆绑的,在天上也要释放和捆绑。今天在地上,教会的祷告有多少,神能力的彰显也就有多大。一切关乎他的永远计划,神都是藉 教会来作成的,教会如果在甚麽事上跟不上,他就在甚麽事上受到限制。

      教会不能加增神的能力,却能限制它。教会不能使神作他所不愿意作的,但却能拦阻他所要作的。在天上有许多事是神所要捆绑和释放的——拦阻神旨意的要受捆绑,有属灵价值的事要被释放——但是地上祷告的行动,必须在天上的作为之前,神总是等候他的教会来行动。

      「无论甚麽事」:这是何等宝贵的话,在这里天是被地的度量所限制的,因为在天上的能力,总是超出我们所求的度量,在天上一直有更多要释放或捆绑的事,是远超我们在地上所求的。我们为甚麽要从罪得释放?我们为甚麽要呼求主赐给忍耐?我们祷告「愿你的旨意行在我里面」,这是一个好的开头,但我们必须继续下去:「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。」今天神的儿女们都只是顾到一些细小的事,却不知道他们的祷告乃是为 释放天上更大的行动。为自己和自己切身之事的祷告都必须引到为国度的祷告。这就是「甚麽是教会的职事」这问题的答案,教会必须是属天的出口,是属天能力释放的管道,是成就神旨意的媒介。许多事神宁可累积在天上,因为他在地上还没有找到出口,因为教会还没有祷告。

      神如何得到这样的出口呢?神如何使他的教会站在他这一边呢?惟有我们每个人在今日严肃的光景中,都把为神作出口的职事,当作我们最大的工作。神指示他所要的,我们侍立并且求告,神就从天上行动:这就是真实的祷告,我们必须在祷告聚会中看见这光景的全然彰显。暂且不说别的地方,如果在上海的教会,不知道这个祷告的职事,愿神赦免我们!缺了这个,一切都是空的,神在这里没有器皿。「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,不能都进天国;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才能进去」(太七21)。神的国度快要来临了,我们一切所有所是的,都必须为 神的旨意摆上,神需要这一个。神在各地必须得 一班人在祷告的事上持守,他们乃是把利剑刺入仇敌的权势里,带进另一个时代,这个就是得胜。不管我们人数多少,愿神使我们有力量在更深远、更刚强、更有功效的在祷告里来为他工作。

 

{\Section:TopicID=127}抢夺壮士的家财】「你们要追赶仇敌,他们必倒在你们刀下,你们五个人要追赶一百人,一百人要追赶一万人,仇敌必倒在你们刀下」(利廿六7~8)。这是神对他子民以色列人所赐的应许;然而由申命记叁十二章叁十节——从事实所得的印证,其算计的结果更使人 奇,乃是一人追赶了千人,二人使万人逃跑。无疑的,这里乃是一幅祷告的图画,包括了个人的及团体的,单独的和两人聚集的祷告。因为不论在那里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祷告,天上就捆绑一万仇敌。哦!多少时候,神的子民在危急的时候,只因取用了耶稣这些应许的字义价值,就使其功效不断得 证实!正如彼得被囚的那个晚上,耶路撒冷的全教会都跪下来切切地祷告神,果然我们看见希律一切的权势,在这天上为之响应的祷告面前,荡然无存;当另一个国度侵入了他的领土,就是森严监牢的大门也得自动的敞开。

      「另一个国度侵入了他的领土」,我愿用现代史的一个例证来说明之。许多西方人都知道,在一世纪前,一些列强国家初期和中国通商时,曾凭藉武力,强迫中国接受一项无理的条约,就是「治外法权」。致使中国人一直痛恨於心。根据这条约,某些中国领土被割让与列强,他们的百姓在这些领土上享有特权,若有人违犯了中国的法律,可以豁免於中国政府的制裁,只要照 他们本国的法律,受审於该国的领事,或是其他的政府官员就可以了。这是一种高压的通商,今天大家都公认,这是何等失之公理。若是读者不致误解,或许我们可引用这例子来说明一个毫无不公平且相当不同的情形。就是现今这个被天侵入的地,正受到属天恩典的统治。

      这个例证怎样应用到我们身上来呢?可分为两方面来看:第一,对於我们自己,神已「使我们成为国民」(启一5~6)。就这世界而论,我们是另外一个强权国家的人民,我们已经蒙了拯救,脱离黑暗的权势,我们不再在这世界之王的权下,我们不再受它的支配。相反的,我们有义务忠顺於另一位王,我们是受另一个法律的管治,所以我们这些人,乃是享有「治外法权」。

      另一方面,对於这个世界而言,我们也有资格要求「治外法权」,因为人的受造乃是为了管理它。并且人所失去的,人子都已经收复了。今天属灵界的,这世界的掌权者抢夺了这管治权,教会的任务乃是从它们手中取回这权柄。撒但虽然是世界的「王」,但事宜上,它乃是抢劫者——在神的产业上,它是一个不合法的居留者。

      假如有人进入你的居所,没有得到你的许可,就占有了它,你将如何?你必定根据土地法到法官那里,控告他,而嬴得制裁他的判决。然後带 法庭的命令回家把他赶出去,他若不是扣押 离去,已算是很幸运了。这个世界的情形就是这样。神的「法令全书」已经判定——这世界的非法占有者必须赶走!尽管在撒但眼中,天国的法律是「外国」的法律,这有何妨?加略已建立了那王国的超越地位,在十字架上,基督已经推翻了撒但整个合法的地位。现在教会的任务,乃是使天国的法律在这地上得以实施。正如福音书比喻中的那个寡妇,向神呼求说:「我有一个对头,求你给我伸冤。」因而她将得到驱逐对头的判令,然後把他赶出去。神正等 我们这样地向他呼求,靠 神的话,我们将脚踏在已被邪恶权势所占领的属灵地土上,把它收复回来归给神。

      完成这大业,神所需要的是那等人呢?我再说,只是一些单纯的信徒,即使仅是两、叁个人聚集在一起,但主却在他们中间。因为我们不需要去捆绑那壮士——他早已被判决了,我们只不过提醒它:你已经无路可逃了!我再用一个故事来作例证:

      在中国某城里有两位姊妹,她们没有受过教育,用常人的话来说,是文盲,然而她们认识主有相当的年日了。有一天,她们遇见一个被鬼附 的妇人,非常凶猛和狰狞,且极其痛苦。她们就为这妇人一同祷告,然後到妇人面前,奉主耶稣的名吩咐鬼出去。很困惑的,事情并没有发生,她们就想去找一位比较老练的信徒来帮助。正当她们在那里犹疑不定,以致迫切地求问主该怎麽办的时候,忽然一个思想进到她们里面,她们就回去向那邪灵传讲耶稣,邪灵马上藉 那女人用自己的怪声回答说:「噢,是的,我认识耶稣,我一生都是敬拜他的!」於是被鬼附的女人就起来,穿过房间指 院子里的一个偶像龛给她们看。

      终於她们明白了,那鬼只是「试验」她们,现在她们知道该怎样对付了。她们就溯自起初来向鬼宣告:「你还记得在两千年前,拿撒勒人耶稣赶出好些像你这样的鬼,以致末後它们都反对他,并且杀死了他吗?但是他死後又复活了,掳掠了执政的和掌权的,现在他被高举,远超过一切主治的和有能的。并且宣告说:在那个名里,一切在天上和在地上的并在地底下的,都要屈膝!你还记得吗?现在我们奉这名吩咐你出来!」那鬼就立刻降服而被赶出。

      後来我问她们是从那里得到这个亮光的,她们也说不上来,她们只能说是主亲自来帮助她们,并把仇敌的狡猾暴露出来。但这见证的确回答了我们的问题:「那等人能有分於这桩大业呢?」答案是,没有任何人能胜过撒但,鬼也认识基督。「我若靠 神的灵赶鬼,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」(太十二28)。我们的仇敌向我们是太狡猾,太危险了,但是基督的身体,不仅供应我们,也遮盖我们。我们都可以穿戴基督为我们的军装,对他,撒但的箭是毫无功效的!

      得胜的乃是教会。属灵的争战乃是教会的任务,而不是个人能肩负的。我们常把以弗所书六章应用到个人身上来(我并不是说,那军装没有个人这一面的应用),但是个人没有法子自己「穿上神全副的军装」,正如同个人没有法子单独领略基督爱的阔长深高一样。就以弗所书其他部分的亮光看来,我确信军装是为 身体的——每一个肢体有他特别的一分。我们若试看单独地来打这场仗,就要招惹仇敌的袭击,因为它不怕个人,它只怕这合一的身体。若没有全副军装的保护,它就很容易把我们个人孤立,但在这军装的荫庇之下,它毫无法子摸 我们。

这就说出为甚麽在属天争战的范围里,当我们面临一个真正属灵的争战时,我们总是觉得里头有个催促,需要和众肢体或只是和另一个肢体一同藉 祷告来把它带过去。主不能用英雄,但赞美神,他能善用身体上软弱的肢体!

 

{\Section:TopicID=128}他的 满】当我们在结束这几章关乎教会的信息之前,我们该停下来问自己:我们中间有些人是被召到外地传福音服侍主,有些人则是留在本地事奉,不论在那里,我们都为他的呼召而赞美他;但是现在我们要自问,我们的职事是否只是全数为 传福音呢?还是关连 一些更伟大的事奉呢?当我们领略了神那完满的旨意,特别是藉 保罗所启示的,我们是否仍旧满意於只停留在领人归主这件事上,而不会深切地关怀到把他们都带进那更浩大的目标里去?

      亲爱的弟兄姊妹,这是一个大的挑战。我知道有许多人认为只有传福音拯救灵魂,是神在这末了的时代所要我们作的工;但是果真如此吗?我们为 彼得开端的职事感谢神,若是没有他的职事,神的家就没有「活石」了。我们何等地希望看见人从灭亡中被拯救出来,让神得 荣耀。更何况,为 这善工,神不仅赐给他的教会有「传福音的」,无疑地,他也对我们每个人说:「作传福音者的工作」(弗四11;提後四5原文)

      我们是否就停在这里呢?当我们看见有叁、四千人得救了,也都相当的属灵,我们是否就认为这大工已经完成了?还是我们该觉得这不过是恢复大业的开始呢?我们岂不该问自己,这叁、四千人中,有多少位是已经看见那属天的新人,就是神已经把他们带入其中的呢?他们是否仍旧是一个个独立的单位,像鱼在网中,或是布道大会决志名单上的一员?还是他们已被那最高的异象所抓住?当然若是我们不先被其所占有,他们是不可能被抓住的。所以我再问,我们是否有负担像使徒们一样,看明他们需要凡事长到元首基督里呢?

      我知道这问题所包含的确是很不简单,若是要面对它们,我们中间就会有好些人,要与许多传统及观念爆发冲突,因为这样高的思想,早就不存在其间了;许多热心的事工,也需要重新被估价;许多的「头」可能需要被砍掉,许多的心思亦需被调整,许多属人的权威——包括我们自己的——都需要让给那位独一的元首。

      我承认自己是真诚地渴望,向你们作此恳求,真愿我有能力说服你们:要不惜任何代价,努力向前,以期达成神终极的心意。但是,如果我们仍末看见神心中所要的,则劝勉和请求都是无用的,当然我不是指 看见它的合理性说的;如果我们仅只看见它的合理性,则需要经常去提醒自己如何作才能达到那个目标;否则过不久我们又很容易退後。但是如果我们一旦看见了神在基督里的新人,一个属天的实际向我们打开了,整个光景就将大为转变。许多时候,我们会讲理由说:「这可能在某些地区很合适实行,但以我目前所住的环境,实在是难而又难,简直是不可能呢!依我想,圣经里我所看见的光,是没有希望实现的,所以还是让我以较简便的事奉为满足吧!」但是,我的朋友们,愿我们不仅不低估领人归主这蒙福的职事,更让我们寻求恩典,能随同保罗进入身体的异象,藉这地上的帐幕,神今日得安家在属他自己的子民中,并彰显他的丰满。

      保罗告诉我们,教会就是「那充满万有者的丰满」(弗一23)。教会乃是一个充满并彰显他智慧、生命和权能的器皿。使徒强调地说,这样的丰满是个人无法领略的。乃是当众圣徒聚集在一起,我们就成了神在灵里的居所(弗二22)。藉 教会,神的智慧得彰显给灵界的权势看(弗叁10);同 众圣徒,我们才能丰满的领略神的爱(弗叁18~19);成为基督的身体,我们才能达到长成的身量(弗四13);穿上全副的军装,我们才能在邪恶的日子站立得住(弗六11)。保罗在以弗所书所用的每一个同类字,都是强调惟有教会而非个人,才是彰显他丰满的器皿。

      今天因 神的儿女没有聚在一起尽身体的功用,所以他们就成为一个破漏的器皿。一只被打碎的玻璃杯,结局如何呢?虽然每块碎片还可以装一点水,但是和完整的玻璃杯所装的比较起来,可真是微不足道了。属灵的事也是这样,个人所领受的,只是在平面里的,但教会所领受的,乃是在立体里的。一万个基督徒是一回事,身体上的一万个肢体,则全然是另一回事。

      只有当启示临到全教会时,启示才能够达到完全。今天元首等 要赐下的何等多,但身体却是一个破漏的器皿,无力承受。个人的确能在信仰的许多点上可以有些长进,但这仅是个人的,就基督丰满的身量来说,连一寸也没增长。我们必须回到身体的原则里。相信同一道理,运用同一方法,甚至扩大和众人交通的范围,这些都是不够的。我们必须看见,我们自己是在同一个身体里,在基督耶稣里我们是一个身体。愿主照明我们的心。―― 倪柝声《基督的身体》